青岛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基地管理办法》出台
毕业生就业基地是青岛科技大学在新形势下为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市场,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就业基地的建设管理,学校日前制定出台了《毕业生就业基地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毕业生就业基地要以“学校统管,学院为主”的原则,根据毕业生专业特点及实际就业需要与相关单位共同建立。就业基地应为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并有能力每年稳定接收一定数量的毕业生。要“立足山东,面向全国”,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建设就业基地。学校优先支持层次较高,规模较大且接收青岛科技大学毕业生数量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就业基地的建设。青岛科技大学所属学院与就业基地签订协议后,就业基地应悬挂由学校统一制作的“青岛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基地”铜牌。
《办法》规定,学院向毕业生广泛宣传就业基地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并根据就业基地的需求,优先向其推荐合格的毕业生。学院定期向就业基地通报当年毕业生有关情况,及时邀请参加校内就业“双选”会,并优先安排就业基地的招聘。做好毕业生爱岗敬业的教育工作,及时向就业基地派遣已签定协议的毕业生。就业基地根据本单位的人事需求,优先招聘对口专业的毕业生,每年能够保持一定数量。就业基地定期向共建学院反馈专业建设、学生培养模式及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学院将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作出调整。(青岛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