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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 > 菏泽教育局 > 公告公示> 菏泽市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菏泽市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一、序言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既承担着极为重要的任务也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编制和实施《菏泽市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突破菏泽战略的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菏泽市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是我市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教育领域的细化。本规划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制订明确了我市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行动指南,是政府指导教育事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年度计划的实施以及法律、行政等措施,努力保证本规划的实施和完成。

二、十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突破菏泽、全面实施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各级各类教育得到较快发展。普九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学前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稳步健康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明显扩大,2005年在校生规模达到28.8万人。各类成人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县、乡(镇)、村三级成人教育办学网络进一步完善,成人教育在巩固中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走出低谷,高等教育有了突破性发展,菏泽学院已基本建成并挂牌招生,结束了我市没有本科院校的历史。各级各类教育的较快发展,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教育质量明显提高,素质教育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9.7%,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3.5%。全市已经完成了小学五改六的学制改革,并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改革,普通高中进入新一轮课程改革试验,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得到加强,初三分流双元制办学模式逐步推广,实践环节教学得到加强,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十五期间,全市共筹集资金4.1亿元,消除危房101.4万平方米,新建校舍74.2万平方米。教师工资全部达到或超过了国家工资标准,并列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做到按时发放。中小学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困难学生资助机制逐步建立,资助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得到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广泛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普及程度逐步提高,教育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

教育改革稳步推进。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办学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全市现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248个,在校生18.5万人,初步形成了政府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新格局。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小学全面推行了校长选任制、教师聘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起适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和约束机制。

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使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办学效益显著提高,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现有小学1946处,比九五末减少1696所,校均规模438人,比九五末增加178人;初级中学375所,比九五末减少100所;校均规模1545人,比九五末增加650人。职业教育多层次、多形式发展,初步建立起初、中、高层次齐全,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

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实施了两免一补,出台并实施了保障进城就业人员子女就学的政策措施。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效显著,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三、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

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环境。十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取得的成就,为今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教育事业发展更加重视,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和兴办教育的思想深入人心。

我市十一五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市委、市政府确定,十一五期间要紧紧抓住全省突破菏泽的大好机遇,全力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实现上述目标,迫切需要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推进人力资源开发。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教育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类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转移,要求加快发展各类职业培训和社会服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体公民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就必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教育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作用。

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进一步加大。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级财政和干部群众收入的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支撑能力将不断增强。同时,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各种需求也会日益增长,对教育质量也将有更高的要求。知识与技术更新速度的加快及转岗、再就业人员的增加,对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社区教育等教育形式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因此,十一五期间,扩大教育规模,特别是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优化、调整教育结构,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是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近几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仍将面临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矛盾突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与投入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农村教育发展不够;教育结构调整的任务仍然较大,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有待增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机制还不完备;师资和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尚未完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十一五期间着力加以解决。

四、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巩固、提高、发展并重的方针,坚持质量兴教、质量兴校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求,深化教育改革,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突破菏泽,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服务。

2、教育发展重点和指导方针

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是:

高度重视农村教育  把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全面提高农村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  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以成才途径多元化和促进就业为导向,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发展职业教育,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各类技能型人才。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坚持以人为本,把深入推进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以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为重点,在进一步扩大规模的同时,努力促进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努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规范、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招生工作体系、毕业生就业政策、收费政策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围绕上述发展的重点,十一五全市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方针:

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为本,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质量、教育规模的需求,推进教育公平,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人才基础。

坚持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按照建设现代教育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活力。

坚持走协调发展道路。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握发展节奏,调整发展重心,注重提高质量,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各类教育之间的均衡发展,正确处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实现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菏泽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在全市基本建立起与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相适应的,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结构合理,教育质量、办学效益较高的教育体系。

——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体系,普九成果得到切实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要分别保持在99%98%95%以上;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60%以上。

——各类教育和各类学校的发展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教育布局结构、层次结构以及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趋于合理,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

——高等教育实现稳步健康发展。市内高等教育在校人数达到3万人,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教育事业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形成灵活、高效的发展机制。

——师资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趋于合理,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基本消除中小学危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五、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1、基础教育

——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切实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2007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实现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县域内均衡发展。

——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让每个学生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继续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加快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研究和指导,积极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和技术课程实践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和选用监管制度,努力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建立新课程组织实施的评估、监测、反馈机制。

——整合教育资源,加强学校管理,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到十一五末,基本消除薄弱学校,提升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水平。引导重点高中向高水平发展,提高我市高中的现代化水平。

——稳定农村学校布局,不再大规模撤并学校和教学点。积极应对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加强城区学校的布局规划,新建、扩建部分中小学,切实解决城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

3、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的人才培养结构;力争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同时,筹建1所国办高等职业学院,1——2所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学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根本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专业及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等,实行产教结合、校企结合,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建立弹性学习制度,积极推进双元制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办学模式改革。

——进一步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面向我市三大基地、六大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和培训项目,实行定单培养,以专业调整带动课程改革,以课程改革带动教材建设。

——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和职业指导工作。建立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实习制度,保证学生实习实训时间。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为学生创业提供市场信息和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推进县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到十一五中期,每县区重点建成1所办学条件较好,设施、设备基本配套,并能基本满足当地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需要的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技工学校),每校建成2个以上有特色的、水平较高的骨干示范性专业。

——启动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在全市建设810个装备水平较高、资源共享的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提高我市职业技术院校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能力。

——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注意吸收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未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职业技术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接受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每年培养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的实用技术人才6万人,短期培训30万人次。继续强化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多形式、多渠道发展成人教育。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完善自学考试和函授教育制度,满足在职人员接受学历教育的需求。加强职工教育,继续发展社区教育,构建和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的成人教育培训网络,使城乡劳动力都能得到生活和发展所需求的教育服务,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

3、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宗旨,按照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和教育科学规律,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从学生的全面发展出发,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推进课程改革。坚持德育为首,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实行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教学评估、教育督导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沟通与结合,促进家庭、社区和各种社会组织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深入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素养,落实日常行为规范。

4、教师队伍

——积极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改革教师教育模式,将教师教育全面纳入高等教育体系,形成市内外联合,以师范教育与其他高水平大学教育为主,职前职后教育相互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的教师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正常的补充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教师缺编和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老化问题。采取倾斜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和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提高农村学校的师资队伍水平。建立实行县域内城镇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到农村任教交流制度,积极做好城市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对口支教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薄弱和师资结构不合理问题。

——实施名师工程,推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强化学校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领导干部。

——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积极引进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

——大力加强师德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引导和培养广大教师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克服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不良影响。

六、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的保障措施

1、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对县区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项督导,对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落实、教育投入、教师工资发放、中小学学生辍学、危房改造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情况进行监督。

——继续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积极发展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在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等领域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探索公办学校引入社会投资的运行机制和模式。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实行校务公开,发挥教代会、校董会、社区、学生和家长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建立面向社会的监督制度。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编制管理,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科学设置学校机构和岗位。继续推行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聘用制度,实行按需设岗、资格准入、竞争上岗、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在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健全校长和学校教职工考核、培训、激励、监督、流动等相关制度。

——坚持不懈地抓好学校管理。要以创建省、市规范化学校为龙头,大力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水平。

2、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强化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完善各级财政分担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争取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额占GDP的比例逐年提高,加强教育税费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全部用于教育。

——通过实施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更新等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拓展教育经费筹集渠道,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总量。非义务教育的办学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教育需求和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产业。进一步争取国家、省对我市教育发展的政策、资金支持。

——建立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保障家庭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进一步贯彻国家制定的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及干部群众对家庭困难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

——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农村中小学的财务,逐步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对中央和省财政资助的专项建设资金实行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与监督,提高使用效益。

3、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

——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加大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教育资源服务体系,构建网络学习与其他学习形式相互沟通的教育形式,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校通工程,构建较为完善的远程教育网络,建设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环境,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和谐均衡发展。到2010年,市、县区直以上学校和所有乡镇初中、完全小学都建立起校园网。

——发挥学校网络等公共教学服务设施的作用,积极开展教育精品课程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优质课程和教材的使用效益。

4、坚持依法治教,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从严治教。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教育政策、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教育督导评估,保障教育发展与改革目标的实现。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和《菏泽市教育督导实施办法》,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全面推进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政府、学校政绩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5、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中小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落实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教育乱收费;强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综合整治招生环境,提高国家招生考试信誉度和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的落实和监督检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以加强师德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的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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