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达标验收情况的
通 报
济教高字〔2006〕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济教高字[2005]3号)和《济南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评估工作意见》(济教高字[200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多功能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切实提高教师培训机构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我市自2005年来,按照“以评促建”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了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达标验收工作,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在市级达标验收的基础上,积极推荐有条件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争创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同年8月市教育局成立了由教育督导室、高教师范处、电教馆、部分教师培训院校专家和人员组成的济南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专项督导评估组,对提出验收申请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我市现有县级教师培训机构10所,除高新区以外的县(市)区均有一所县级教师培训机构。
2005年,历城教师进修学校和章丘教师进修学校率先提出达标验收申请,并在市级验收后,通过了省级检查,被省厅批准为首批“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其中,历城教师进修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验收,成为首批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
2006年年初,长清区、槐荫区、市中区、历下区、济阳县教师培训机构提出达标验收申请,评估组通过听汇报、察看现场、查阅档案和教师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参加今年检查评估的5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做了全面的检查评估,并严格按照《济南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达标验收标准(试行)》进行量化赋分。评估结果为:槐荫区、市中区、历下区、长清区等4所教师培训机构,领导重视,投入大,培训条件好,办学有特色,工作有成效,基本达到济南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达标验收标准,顺利通过市级达标验收;济阳教师进修学校个别方面存在差距,量化成绩未能达到规定的市级达标标准,限期整改,暂缓达标。
目前,天桥区、商河县教师进修学校已提出2006年年底达标验收申请。
希望已经达标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再接再厉,不断加快建设和发展,力争成为本区域的教师教育资源和学习中心,圆满完成本地区乃至全市的教师培训工作。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还未达标的县区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争取尽快达标。
二OO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