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教育局六措施强化素质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梁山县教育局结合本县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使全县中、小学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德育教育。将德育教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健全德育教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加强学校德育与学校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实行一岗双责,寓德育于各科教学之中把德育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二是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程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用书。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教辅材料必须坚持学生自愿购买。规范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保证小学生和初中生每天有9小时、高中生每天有8小时以上的睡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高中课外作业量分别不超过1.5小时和2小时。严禁在学生自习时间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教师上课时不得拖延时间,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小学不少于10天,初中不少于20天,高中不少于30天。
三是规范学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划片招生,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严格规范编班行为。中小学要均衡编制常规教学班级。严格控制班额;教学班参照日常班班额和教师、教学场所情况合理安排。严格学籍管理,严控辍学。按规定时间严格注册学籍,并及时核对、勘误。发现辍学的学生及时报告并做好劝学工作。建立健全奖惩和资助政策。认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行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严格规范学业考试及各种竞赛活动。中小学校、班级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等。
四是强化教师管理。严格规范教师执教行为。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教师能够遵章守纪,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关心学生健康,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到社会上办班或兼课。
五是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认真执行免杂费、课本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和已有的各项收费政策;认真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学校收费要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严格规范各类人员责任。各乡镇教办主任、各中学校长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县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对任何不规范办学行为都要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直至按一定程序取消教师资格、撤消校长职务,并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学校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消先进称号、取消评先晋优资格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