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实行“办公经费定额控制”制度 管好 学校的钱袋子
邹城市教育局出台“学校日常办公经费定额控制”制度,规范教育财务管理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在源头上控制学校经费管理,提高教育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廉洁型”的阳光教育。
一是科学核定经费额度确保正常的开支。按照学校规模,教师人数、学生数量,以及近几年的学校正常开支情况,分学校核定办公经费定额,既不能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又能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是严格经费使用程序。该制度规定:各学校在日常办公经费控制定额内列支的项目,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突破。控制定额内经费,核算中心按季度直接拨付到单位,由单位按财经规定管理、控制使用,核算中心核算组监管,控制定额当季度节余部分滚存下季度使用。凡控制定额之外的任何支出,均实行项目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申报审批制度,项目资金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凡未经立项审批许可的项目或超出批准方案的部分,不得自行组织实施,否则,核算中心不予列支。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市教育局组织计财、纪检等有关科室对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然后对各单位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违规开支、设法变通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且在今后的经费核拨中减少数额。(济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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