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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 > 济宁教育局 > 工作动态> 微山县建立健全学校重大事项报告等四项制度

 

微山县建立健全学校重大事项报告等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重大紧急事项报送工作,尤其对教师上访罢课、学生出走、校舍倒塌、食物中毒、重大疫情、校园伤害事故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应立即先口头、后书面,向局办公室和局基教科报告有关情况,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及重大活动安排等必须及时书面报送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二是健全完善教育干部请假制度。严格出发和请假审批程序。教办、学校负责人外出(出县)1天,要告知局办公室,2天及以上要向局长请假。组织10名以上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或学生外出(出县),学校必须提前书面报县教育局报批。学校干部因公因私、教职工因公出国(出境),必须向县教育局申请报批。凡出发2天以上,又没例行请假手续、贻误学校工作的,由教育局研究指定专人代行其职务,回来后对其工作另行安排,造成重大安全、稳定等事故的将以法依纪追究其责任。参加会议、考察、参观、培训等活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发的文件通知为准,并经教育局研究同意。

三是建立完善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制度。建立完善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带班、专人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安排表及联系方式要书面报送局办公室。值班地点为各单位办公室,报送值班电话号码以固定电话为准。严格值班时间,严格值班场所要求,严格值班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四是健全完善学校财务监管制度。学校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集体理财、校长一支笔审签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上级财经纪律,学校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校帐局管,严禁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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