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教发[2006]35号
关于评选全市第三届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直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教师队伍素质,加快学科带头人培养步伐,根据市教育局莱教发[2002]30号文件精神,定于今年10月份评选全市第三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连续任本专业学科教学满5年的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或各级中小学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教学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成果显著,在指导、培养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突出贡献。
3、具备所任学段的规定学历,并具有小学一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资格。
4、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5、符合以上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三条:
(1)近三年中被评为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学者型教师、教学能手、教学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劳动模范、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2)近三年中执教过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在学科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选、优秀课件评选等活动中获区级一等以上奖励。
(3)近三年中担任过区级及以上教改实验执教教师并有一定的实验成果,在市级以上学术报刊上发表过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或在优秀教学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得市级二等以上奖励。市、区教研员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学术报刊发表的论文或获奖论文。
(4)近三年中培养和指导的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奖励。
(5)普通高中教师在近三年中曾获市教学工作一等奖或班主任工作先进个人。
6、符合以上条件,已被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但任期已满四年的(截止至2006年9月30日),可继续参加本届学科带头人评选,其中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的,可不再参加逐级评选,经各单位直接申报本届市级学科带头人。
三、名额分配
2006年度,市教育局拟表彰奖励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100名,各单位推荐名额参照《莱芜市第三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
四、评选学科
1、普通高中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2、职业高中(中专)
文化课类 专业课类 实习指导课类
3、初中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音乐 体育与健康 美术 综合实践活动
4、小学
语文 数学 品德与生活(社会) 科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综合实践活动
五、评选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莱教发[2002]30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莱芜市第三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届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评选机构,严格评选程序,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各单位依据“莱芜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工作,并根据所分配市级推荐名额,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评教师名单,填写《莱芜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3、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的材料初审,然后采用考核、评议、听课、答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评选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教育理论水平、教学工作实绩、教研教改能力和教师基本素质等。评选应实行量化计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自行研究确定。省级教学能手可不参加课堂教学和教学答辩,由各级直接考察、推荐。
4、各单位将参评教师的各项成绩和总分张榜公布,并按照所分配市级推荐名额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并审查合格后,于10月16日以前将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名单及有关评审材料和全部参评教师的评选成绩一并上报市评审委员会。
5、市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名单和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评议。经审议合格的,报请市评选领导小组审批公布,并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莱芜市第三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 学科带头人 评选 通知
(共印25份)
附件:
莱芜市第三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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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 |
职业高中(中专) |
初 中 |
小 学 |
教研室 |
合 计 |
|
莱城区 |
13 |
4 |
19 |
18 |
3 |
57 |
|
钢城区 |
4 |
|
6 |
6 |
2 |
18 |
|
高新区 |
|
|
1 |
2 |
|
3 |
|
泰钢工业园 |
|
|
1 |
1 |
|
2 |
|
莱芜一中 |
7 |
|
|
|
|
7 |
|
莱芜十七中 |
4 |
|
|
|
|
4 |
|
市实验学校 |
|
|
1 |
1 |
|
2 |
|
特殊教育学校 |
|
|
|
1 |
|
1 |
|
高新区实验学校 |
|
|
1 |
|
|
1 |
|
一中实验学校 |
|
|
1 |
|
|
1 |
|
市教研室 |
|
|
|
|
4 |
4 |
|
合 计 |
28 |
4 |
30 |
29 |
9 |
100 |
说明:
①莱城区普通高中每学科限报2人,初中每学科限报3人,小学语文、数学每学科限报5人,其他各学科限报2人,职业高中(中专)每学校每学科限报1人;钢城区小学语文、数学每学科限报2人;其他各单位每学段每学科均限报1人。
②各单位以上名额中含市首届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者4人,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