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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 > 莱芜教育局 > 公告公示> 莱芜市教育局关于录用毕业生的公告
 

为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2006年莱芜市教育局公开录用部分毕业生。

一、录用条件和专业

录用条件:录用莱芜生源2006年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备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特校主要录用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录用专业主要集中在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等专业。

二、录用办法

(一)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有毕业学校教务印章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以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到莱芜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报名登记(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213646)。

报名时间:截止到918

(二)公开录用

市教育局将成立选聘领导小组和评委学科组,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答辩、能力测试和政审。面试答辩、能力测试和档案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成绩,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市人事局后,办理录用手续。

三、录用待遇

录用的毕业生,到市直学校任教,由市人事局为其办理编制手续,享受市直学校教职工待遇。

 

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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