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临教基字[2007]30号
各县区教育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临沂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以来,我省降雨量明显多于往年,已经造成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受灾,由于汛期延长,近期防汛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省、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召开了防汛和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教育厅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学校防汛和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把学校防汛和学校安全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群众、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常抓不懈。
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的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工作相应的安全问题负具体责任。要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分析和查找本地区、本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要层层建立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措施要落实到工作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清形势,明确措施,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清当前防汛和学校安全工作的形势,高度重视学校防汛工作,牢固树立防汛、抢险、救灾的意识,始终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落实人员、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和安全工作。防汛期间,要组织人力对校舍进行认真排查,果断处置各种安全隐患,D级危房要一律推倒,对经过汛期后的其他类别的危房,要认真检查和鉴定,对存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其他房屋也要仔细检查,及时维修,必须确保安全才能使用。因校舍安全问题影响开学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必要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推迟开学。要加强对学校的日常巡查,特别要密切关注山区、库区、地势低洼地区、靠近滑坡地区和距河道较近的学校,对可能出现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情,要提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早做好防范措施。预案要具体,要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指挥人员责任分工要清楚,工作措施、救援方法、人员撤退路线等要明确可行。灾情发生时,要立即启动预案。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转移受灾人员,尽量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三、加强教育,强化管理,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实抓好,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当前,各学校除按要求进行常规安全教育外,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安全防汛教育和防汛逃生演练,增强学生防范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学生可有组织的迅速撤往安全地带。新学期开学在际,各县区、各学校要利用开学初的有利时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对各学段一年级新生,在认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要在老师带领下熟悉新的学校环境,要向学生指明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活动区域的安全通道,教会学生使用各种安全设施,让学生了解学校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提高学生的防范、避险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心理承受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增强应对各种困难和危险的意志。
二要加强门卫和值班管理。要严格实行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夜间、星期天和节假日要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制度,要设置专用值班电话,保持信息畅通。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儿童无人看护不得远离校园,上放学时要落实交接制度,不得让学生单独离校。要加强校内值班巡逻,特别是加强对易发事故、事件区域的夜间巡逻,避免各类针对师生的侵害事故、事件发生。要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工作预案,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要加强校舍设施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学校校舍和教学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学生通道和楼梯的设置要与学生的数量配套,楼梯栏杆该加固的要加固,对楼梯数量少、学生多的要采取分班下课等方式,保证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对仍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要重点加强管理、加强疏导,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四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接送学生校车管理,落实校车备案、安全检测、维修保养、校车标识、驾驶员管理等制度,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载、超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接送学生车辆要定点停放,安排专人管理,维持学生上下车秩序。幼儿园和小学学生乘坐校车要有教师陪同,陪同教师要认真负责,加强管理,维护好车内秩序,上下车要认真检查,清点人数,确保不出问题。
五要切实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和防疫工作。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品采购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制度,严禁采购未经检验和检疫的食品,自备水源要定期进行水质检验。卫生室和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查体,持证上岗。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要加强预防接种工作,提高免疫覆盖率。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要通风透气、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按要求上报。要加强学校小卖部管理,小卖部不得出售食品,所卖物品要保质保量,严禁“三无”产品进入校园。
六要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学校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换,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要严格用电管理,禁止私扯电线、违规使用电炉子等不安全电器,及时清理室内外的可燃物。学生用电要实行集中管理,学生宿舍内一般不要预留电源插座。加大对容易引起火灾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监控和管理,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电网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处理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所有老化的电线和电路要立即进行检修。
七要加强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教学过程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定。实验课、体育课、劳动课、社会实践活动等教学活动开展前要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指导。学生集体出入教学楼、宿舍楼要有专人疏导,保持秩序。严禁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文体活动,学校操场在校外路边的要尽快改建,不能改建的要加强管理。学校实验室以及技能操作、文艺、体育用品和其他设施、设备,在每次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危险化学药品要实行专人和专门的安全场所管理,使用前要向学生说明危险性并加强指导。
八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经常对学校周边安全形势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厅及非法出版物,整顿商业网点、摊区,取缔无证经营摊点,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清理其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场所,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环境,保障师生安全。
四、严格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值班制度,务必做到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发生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要在两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漏报。防汛期间,要确保与当地防汛部门的联络,做到及时准确传达和上报防汛信息。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手机要24小时开机,以方便联系。市政府从现在开始进行为期60天的防汛和安全检查活动,期间要实行安全工作日报制度。从8月22日开始,各县区教育局要以县为单位,于每天下午3:30点前将学校安全情况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汇总后报市政府。
五、立即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
各县区要从现在开始至新学期开学前,立即抽调精干力量,逐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要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特别要对校舍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受损严重的校舍,要坚决予以拆除或封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不消除安全隐患坚决不能使用。检查人员要对检查项目签字负责,检查不认真、有隐患不能及时发现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检查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在开学前完成,检查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抽查。
各县区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属学校,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