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公布青岛市教育示范等级镇名单的通知
(青教督字〔2007〕4号)
即墨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修订稿)和督导评估程序的通知》(鲁教督[2003]4号),依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岛市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即墨市2006年申报青岛市教育示范等级镇(街)的龙泉镇等4处镇进行了抽查性的评估认定,认为基本达到青岛市教育示范等级镇(街)标准,现予以公布。
希望经青岛市评估认定的教育示范等级镇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教育发展水平,加大创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教育的现代化进程。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青岛市教育示范等级镇名单
即墨市:龙泉镇、刘家庄镇、鳌山卫镇、灵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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