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通知
各市区(开发区)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最近出台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以下简称规范),为搞好《规范》的贯彻落实,规范我市普通中小学的办学行为,提升素质教育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加强宣传,营造全面贯彻《规范》要求的舆论氛围 《规范》是普通中小学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和规范办学行为的基本准则,贯彻落实《规范》要求,规范中小学的办学行为,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教育干部学习和讨论《规范》的各项内容,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含义。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向全社会及学生家长搞好宣传。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规范》,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发放明白纸、校园电台、电视台、校报校刊、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让《规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面贯彻落实《规范》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制定措施、加强管理,认真抓好对《规范》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的落实工作,把贯彻执行《规范》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大事来抓。加强对落实《规范》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认识、精力投入、工作措施三到位,加快制订落实意见。各中小学校要根据《规范》要求修订、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将规范要求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自2008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各中小学校要全面执行《规范》中各项规定,统一执行威海市教育局新制定的全市中小学生作息时间。 三、加强监督检查,形成落实《规范》的督导评估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督导检查小组,建立落实《规范》的评估机制,对中小学贯彻《规范》的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把检查结果与单位和个人评优选先及职务晋升结合起来。市教育局设立举报信箱为wh5819729@sina.com举报电话为5819729 5893612,各市区也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与1月26日前报威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要做到有举报必查,查实必究。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贯彻落实《规范》要求情况列入教育督导评估中。 四、加大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各种违反《规范》要求的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对教育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鲁教基字[2007]20号文件要求,对违反《规范》的各种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规学校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消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对出现多个学校多次违反《规范》行为的乡镇或学区,要撤消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已经颁发的各种荣誉称号。对因违反《规范》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或建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坚决制止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行为,一经查实,师德考核列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荣誉称号,专业技术职务高职低聘。 要认真抓好《规范》出台后的第一个假期的放假工作,做到开好头,起好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坚决把假期还给学生,把时间还给学生。高中学校高三年级正月初十以前不准上课,高一、高二年级正月十六以前不准上课。各市区将贯彻落实《规范》的情况和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的部署情况,于1月29日前以书面的形式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1:威海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2: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