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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 > 威海教育局 > 工作动态> 威海市认真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中小学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教育局成立威海市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总结,市教育局纪委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要求各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定办公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全市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统一步骤,突出重点。从7月-11月,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统一按照宣传发动、自查自评、接受评议、落实整改的步骤,分阶段突出重点,抓好任务落实。在宣传发动阶段,加紧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大讨论活动,积极主动迎接民主评议;在自查自评阶段,对照评议内容、标准和要求,通过学校开放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学生家长、设立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收集对教育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在接受评议阶段,重点抓好调查问卷发放和回收工作,及时核对汇总;在落实整改阶段,认真分析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消除影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隐患,推进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和队伍形象建设。
    三是加大宣传,拓宽监督渠道。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教育行风民主评议的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将评议内容向社会公开,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求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向社会发出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布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明确规定参评人数学生一般不少于在校学生总数的15%,学生家长应有各级部代表,并按在校学生15%确定;教育行政部门参评人员不少于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40%。
    四是严肃纪律,确保实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学校,了解掌握进展情况,捕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指导和纠正。严禁弄虚作假干扰评议工作的正常进行,严禁借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在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中弄虚作假、严重失职、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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