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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威发[2006]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鲁发[2005]35号),加快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适应建设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我市“三大基地”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战略地位和重要意义
    1、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威”和“人才强市”战略的迫切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特别是对加快我市现代制造业、旅游度假、农副产品出口加工等“三大基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经济发展全局,增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再上新台阶。
    2、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创业能力,有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职业技术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环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
    4、构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相衔接,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5、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统筹管理。继续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职业技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职业技术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并对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综合管理技工学校;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和发展规划;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职业技术教育经费;人事部门协同教育、劳动保障部门抓好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经贸部门会同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和校企合作工作;农业部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经费投入、实习设备、师资建设等方面提供条件和帮助。
    6、优化职业技术院校布局。全市重点建设威海职业(技术)学院,用3-5年建成全省一流的高职院校和培养应用型、技能型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基地。打破行业、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整合现有各类公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资源,荣成、文登、乳山三市分别重点建设好1处在校生2500人以上的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提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整体质量和办学效益。
    7、加大职业技术培训力度。适应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大力实施以在职职工培训为主的“金蓝领”工程,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职业技术院校接受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继续强化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
   8、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围绕全市加快发展制造业和高新产业对技能人才的要求,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培植一批高级技工学校。充分利用各类技工学校,通过校企结合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途径,使高级工招生比例逐步提高到40%。继续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培养高级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推进行业技师考评工作,建立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国家标准和企业需求的相互适应和统一。鼓励行业和企业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开展技能提升和岗位培训,培养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的人才。
    三、深化职业技术教育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
    9、建立企业参与办学的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大力推进“双元制”办学,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强化校企合作办学。销售收入亿元以上或就业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都要至少确定1所职业技术院校作为校企合作的伙伴,各级经贸部门要负责抓好落实。建立企业接收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培训,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组建以威海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省级以上重点职业技术学校为主体,其他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职业技术教育集团,在师资、设备、教学、实训基地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东西部、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鼓励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的学生跨地区学习减免部分学费。
    10、构建职业技术教育多元化办学体制。坚持职业技术教育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鼓励行业、企业、个人参与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加大对民办职业技术教育的扶持力度。经批准开办的民办职业技术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师生享有与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师生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加大职业技术教育对外开放力度,鼓励和扶持中外合作办学。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
    11、推进职业技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公办职业技术学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威政办发〔2005〕19号),鼓励职业技术学校从教职工定编数额中拿出10%—20%的指标,用于自主公开从社会上聘请专家、工程师、技师等优秀专业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所需经费由财政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额按时足额拔付,扩大专业教师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比例。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职业技术学校人事制度。
    四、强化教育教学,提高办学质量
    12、加强专业结构调整和实训基地建设。针对我市“三大基地”建设和“五大产业群”的发展需求,加大专业的统筹力度,将重点专业统筹到学校,加强以制造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特征的第二、三产业等专业的建设,省级以上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应有1-2个重点专业。 “十一五”期间,全市建设10个省级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其中省级综合性及区域性实训基地2个、省级专业性实训基地8个。实训基地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共建共享,建立多元化投资、自主发展的新机制。
    13、实施职业技术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设立专项资金,定期外派职业技术院校主要负责人、教育行政干部和重点专业骨干教师进行研修和培训。实行专业教师定期轮训制度,教师每年至少有1个月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一线接受培训和实践,并作为教师聘任、晋级的必要条件。允许职业技术学校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从社会招聘专家、工程师等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作兼职教师。“十一五”末,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100%,“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达到40%以上。
    五、实行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4、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的,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应当优先从取得相应职业技术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时,必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劳动保障、经贸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
    15、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凡国家已经开设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学生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都要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把职业资格证作为取得毕业证的必要条件。在取得本专业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同时,还应取得其他如普通话、计算机等通用的资格证和技术等级证书。从2006年开始,在国家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骨干专业进行“双证互通”试点,试点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所有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六、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保证职业技术教育健康发展
    16、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从2006年起,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20%,主要用于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部分,按预算进度拨付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使用。对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地方财政按每班农村4000元、城市5000元的专业教学经费足额拨付;其他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主办者应参照公办职业技术学校的标准予以落实专业教学经费。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17、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经费管理。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职业技术教育经费的落实作为硬性指标纳入教育综合督导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及有关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要切实承担和落实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费用,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承担职工教育培训责任的企业,由税务部门负责监督,不允许其将职工教育经费列入成本开支。职业技术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返还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挪用。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收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七、加强领导,营造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18、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领导、监督和服务。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业技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资源配置,完善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纳入“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促进职业技术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要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的督导评估,并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的检查指导,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职业技术教育宏观决策和职业院校改革与发展服务。
    19、营造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高素质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大力表彰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与个人,大张旗鼓地宣传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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