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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高处函(2008)35 号
关于认真落实《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征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教务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推动案例教学方法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运用,根据中宣部、教育部领导的意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下发《关于征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案例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122号),决定在全国高校征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门课程的优秀教学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通过开展征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案例活动,发现一批案例教学研究和实践的骨干教师,推出一批学理说得透、事例讲得活、学生听得懂、实践用得上的教学经典案例,帮助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开展案例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为明显改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四门新课程优秀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安排:
1.从征集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教学案例入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案例》,并给予一定资助。
2.请入选案例的作者参加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拟于10月召开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研讨会”。
四、编写要求:
1.要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四本新教材为基本遵循,对应教材的逻辑结构和章节进行编写。
2.要紧紧围绕教学目的组织素材,选择的案例应具有问题性、思想导向性、典型性、真实性。
3.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文本、思考讨论题、案例解析、教学建议等四部分内容。
4.案例文本语言准确、生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字数控制在1000-3000字,并详细注明出处。
5.每位教师报送的案例数量不限。可以就教材的某一章、节、目或某一个问题报送一个或多个案例。
6.案例全文用A4纸、固定值25磅排版,标题用宋体、小二、加粗,一级标题用小三、黑体,二级标题用小三、楷体,正文用小三、仿宋。
五、报送有关要求:
1.报送人员: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四门新课程(包括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2.报送材料:申报表格(见附件),一式2份;教学案例一式 2份并附电子版。
3 报送时间和方式:各学校于2008年9月26日前报送到教育厅高教处,我处于2008年9月30日前集中报送至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令君
联系电话:0531-81916527
附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学案例申报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