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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规则补充通知

各代表队:

经研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运动会通知》和《运动会竞赛规程》中,对集体项目:4×100米混合接力,规定4名运动员年龄不限,但4人中须有厅领导或处室单位负责人一名;女运动员一名,比赛时,第一棒须是厅领导或处室单位负责人,第二棒须是女运动员。为鼓励厅领导和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报名参赛,凡厅领导或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4×100米混合接力比赛的,其代表队在基础分的基础上,获加分2分。

二、在《运动会通知》和《运动会竞赛规程》中规定:各代表队所报项目不空缺的获参赛基础分45分,每少一项减1分(由于人员构成原因不能报满的除外)。

 

       

山东省教育厅秋季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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