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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 > 规划统计 > 文件公告>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各高等学校:

“十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高等学校数量和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05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总数均居全国首位,较好地满足了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广大考生升学的愿望。但是,随着我省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从招生计划管理方面看,出现了部分高校不顾条件盲目扩招,在校外办班,违规联合办学、将高层次教育放在低层次学校举办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省高等学校的声誉,扰乱了办学秩序,损害了学生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等教育宏观管理,规范高校的办学行为,做好2006年招生计划执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握好高等教育发展节奏。“十五”期间,我省各高校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迅速实现了规模扩张,全省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教育阶段。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八字方针,稳步发展实行高等教育规模,重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各高校要尽快转变观念,控制发展速度,将工作重点从规模扩张转移到内涵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

二、要认真做好2006年招生计划执行工作。2006年,我厅将加大对招生计划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下达到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坚决杜绝超计划招生。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需进行计划调整的,应经我厅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教育部生源计划编制网上进行2006年起我厅将普通本专科计划执行情况与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和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系统进行挂钩,对未经批准擅自超计划招生部分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要坚决停止各种形式的校外班。近几年,随着办学规模的快速增长,部分高校的办学条件也日趋紧张,出现了一些违规办学行为,主要表现在:校外租赁校舍,借联合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校外办学点,将高层次学历教育安排在低层次学历教育学校进行教学活动等。对此,各高校要认真进行自查,坚决停止各种形式的校外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由于特殊原因确需举办分校或办学点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我厅或教育部批准。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普通专升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对口高职教育的管理。教育部要求自2006年起严格控制专升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对口高职的招生规模和比例。对此,我省确定采取逐年减少上述三种形式招生规模的办法,分步到位。这项招生政策的调整和落实,将会对高校办学产生一定影响,希望各高校认真研究、及早准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同时,也要尽早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家长和考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目前,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紧张问题已成为困绕我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按照国家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我省部分高校在生均占地、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等硬件条件方面既跟不上学校发展速度,也远远达不到规定标准。另外,我省高校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的问题日趋严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也有待提高。教育部对高校办学条件和招生资格继续实行年审制,对办学条件低于国家规定要求的高校将予以限制招生直至停止招生资格。对此,各高校都应引起高度重视,多渠道筹措资金,有针对性的尽快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宣传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学生填报志愿前,各高校要及时、全面、准确的向广大考生提供本校招生计划和学校基本办学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虚报数据。招生录取过程中,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程序录取学生,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提前录取学生,更不能通过各种形式的非法中介组织进行招生。

希望各高校从维护我省高等教育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按照上述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各自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写出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高校办学情况和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核查。各高校需于620日前将有关文字材料和有关调查表报送我厅发展规划处。电子信箱:jhc@sdpec.edu.cn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办学规模调查表

2. 山东省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调查表

                  

 

 

二○○六年六月一日

 

  • 山东省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情况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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