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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 济宁市以推动整改工作为契机
努力加快教育发展步伐
2006年4月3日至16日,省督导评估团对全省17市教育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7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2006〕61号文件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同时,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各市下发了《关于印发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两个文件下发后,济南、济宁两市高度重视综合督导评估的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做出了批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采取了积极措施,整改工作初见成效。
济南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郭作贵连续三次对教育督导工作给予批示。3月23日,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市政府的《关于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中,郭作贵同志批示:“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是很严重的,省政府及省督导室已提出了严肃的批评,我们应当高度重视,下决心加以解决。请市教育局代市府办拟一个通知,将问题通报下去,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明确要求及督导考核奖惩的意见,按程序办文。时间要抓紧。”6月1日,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济政办字〔2006〕4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的情况汇报》中再次批示:“市教育局工作做的很好,抓落实很到位,效果也很好,应予充分肯定。同意建议的意见并请市教育局做好6月份调度会议的准备工作。”接到省下发的两个文件后,郭作贵同志第三次批示:“请杜平同志(注:市政府副秘书长)阅办。将该通知以办公厅名义行文印发各县(市、区)政府并提出几点要求,有关县(市、区)要认真整改并于十月上旬向市政府写出整改报告,中旬市政府作一次调度。”
根据领导指示,济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于6月14~16日对各县(市、区)进行了专项督导。重点检查了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的情况,包括: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体制,将中小学教师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在县域内统一标准发放的落实情况;预算内公用经费按照市定标准,按时足额拨付的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按有关规定拨付教育部门使用的情况;学校财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体制的落实情况等。通过专项督导促进了各县(市、区)整改工作落实,强化了整改措施,了解了整改进展情况,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
6月20日,济南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对省、市2005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反馈意见所提问题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郭作贵同志参加了会议并进一步强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确保年内教师工资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未实现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管理归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立即落实;要加大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按照标准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切实做好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使用工作,对拨付不到位的不再给予扶持;要尽快落实中小学财务由县级教育部门统一负责的管理制度。10月份,市政府将召开第二次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再次调度落实整改工作。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济南市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一是教师工资管理体制实现新的突破。天桥区已将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历城区于7月1日正式按统一标准发放了教师工资(从1月1日开始补发),全市统一标准发放教师工资且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县(市、区)已达7个,占县(市、区)总数的70%。平阴县教师工资由2005年的7个标准调整为2个,农村教师人均月工资达到1152元,比省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时增长了223.48元。二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拨付状况进一步改善。截止8月10日,10个县(市、区)已拨付预算内公用经费2922.85万元,其中有7个县(市、区)农村中小学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额超过市定最低拨款标准。三是中小学校财务统管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已有2个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财务实行了统一管理。其他县(市、区)有的已设立国库统一支付的教育财务结算中心,统一委派了财务人员;有的着手调整财政体制,积极运作设立教育财务统一管理机构;其余的则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四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有所改善。
济宁市委、市政府对省下发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守刚批示:“请教育局认真指导协调有关县市区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并根据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战略的要求,提出符合实际、可行的我市教育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供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市委副书记、市长吕在模批示:“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县市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存有D级危房的学校责令限期拆除。”分管副市长陈民批示:“此件转各县市区政府,呈送请主要负责同志阅。根据省反馈意见和我市自查情况,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检查,提出具体意见,切实加以整改。在新的教育年度,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真抓实干,攻坚破难,保证教育整体工作上一个新的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济宁市委督查室下发了督查通报,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采取措施抓好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于9月下旬对督导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结合暑期维修和安全检查,济宁市中小学D级危房基本拆除。课桌凳更新工程已经启动,将于年底完成。市委、市政府将于教师节前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实施教育优先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和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收所形成的可用财力,按年初预算同比例用于教育,确保全年本级预算执行结果实现一般预算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经费标准、基本奖金金额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财政新增教育事业发展经费,70%以上用于农村教育。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及补充公用经费。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随意减免,不得用于实施“两免一补”,不得冲抵预算内公用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