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督导机构与队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鲁政教督函[2007]29号
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现将市、县两级督导机构与队伍情况统计表印发给你们,请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表一是市教育督导机构与队伍情况统计表,表二是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与队伍情况统计表。
请各市务于2007年12月21日前将统计表填好报我室,同时发送通过电子邮件。
附件:教育督督导机构与队伍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