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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鲁教研字〔2008〕2号),我厅将于2008年9月中下旬对省直属高校省级强化建设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评估;同时根据对“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评议结果,还将抽查部分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2008年9月17日—23日。专家进校工作时间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评估程序:逐项听取项目建设情况介绍;对照项目建设规
划,审查《山东省“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期评估表》(一式8份,下同)、《山东省“十一五”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期评估表》、《山东省“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期评估量化表》、《山东省“十一五”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期评估量化表》和背景材料;召开有关座谈会;现场查看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工程中心等;专家讨论并形成评估意见;专家现场反馈评估意见。
三、专家分两组,每组6-7人。请各校按评估时间依次接送。专家食宿在校内安排。
四、联系人:徐文广,电话:0531-81916533 ;王志田,电话:0531-81916575
附件:1、山东省“十一五”省直属高校省级强化建设重点项目中期评估专家工作时间表
2、山东省“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抽查项目中期评估专家工作时间表
二00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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