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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体字〔2008〕1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山东省第二届大学生
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我省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7〕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2008〕1号文件)及文件《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鲁教体字〔2007〕6号)要求,我厅决定举办山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并在活动期间举办山东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山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2. 山东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
3. 山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名单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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