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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体函(2008)3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第六届山东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
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的业务素质,推进学校音乐、美术课程教学改革,提高音乐、美术课教学质量,配合第五届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2008年5月在济南举办第六届山东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现将比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教育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第六届山东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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